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六十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0-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