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 第一节 机动车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 第十五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0-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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