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