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七条 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应当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或者安全防护设施。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应当在距道口一定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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