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