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五条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