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