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铁路职工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铁路运营事故的,滥用职权、利用办理运输业务之便谋取私利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