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三章 铁路建设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三章 铁路建设 第三十三条 铁路发展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制定,并与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