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擅自在铁路线路上铺设平交道口、人行过道的,由铁路公安机关或者地方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罚款。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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