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民有爱护铁路设施的义务。禁止任何人破坏铁路设施,扰乱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