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四章 铁路安全与保护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四章 铁路安全与保护 第四十七条 禁止擅自在铁路线路上铺设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
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必须按照规定设置必要的标志和防护设施。
行人和车辆通过铁路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时,必须遵守有关通行的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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