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0-06-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