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第九章 附则 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第九章 附则 第九十三条 本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法律 发布日期:2008-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