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第五章 地震应急救援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第五章 地震应急救援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治队伍快速、高效地开展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活动。
法律 发布日期:2008-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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