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第二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 · 第一节 职责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第二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 第一节 职责 第十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通过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网络等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6-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