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未分类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未分类 第十二条 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时间由选举会议主席团确定。 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