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第五章 香港驻军人员的司法管辖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第五章 香港驻军人员的司法管辖 第二十六条 香港驻军的国防等国家行为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管辖。 法律 发布日期:1996-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