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用人单位,是指与文职人员建立人事关系的军队团级以上建制单位;
(二)聘用制,是指以签订聘用合同的形式确定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基本人事关系的用人方式;
(三)委任制,是指不签订聘用合同、以直接任用的形式确定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基本人事关系的用人方式。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12-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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