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第三章 代表名额的决定和分配 第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第三章 代表名额的决定和分配 第十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部门和战区、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单位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人民解放军选举委员会分配。中央军事委员会直属机构参加其代管部门的选举。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