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货币政策委员会设立秘书处,作为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7-04-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