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组团社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应当选择在目的地国家依法设立并具有良好信誉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境外接待社),并与之订立书面合同后,方可委托其承担接待工作。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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