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旅游团队领队在带领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组团社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