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三章 台湾居民来大陆

第十四条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三章 台湾居民来大陆 第十四条 台湾居民申请来大陆,须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表明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入境证件;
(二)填写申请表;
(三)提交符合规定的照片。
国家主管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台湾居民提交其他申请材料。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5-06-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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