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第七条 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第七条 为了做好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工作,对省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中,执行预算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分配使用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支出资金和省级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关系国家财政工作全局的问题,进行审计或者审计调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5-07-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