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 第二条 丽水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经营、燃放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1-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