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3-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