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煤矿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乡镇煤矿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煤炭工业的部门是乡镇煤矿的行业管理部门(以下统称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煤炭工业行业管理的任务是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提供服务、监督检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07-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