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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