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七章 实施交通管制

第六十条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七章 实施交通管制 第六十条 交通警察发现有被通缉的犯罪嫌疑车辆,应当视情采取跟踪、堵截等措施,确保有效控制车辆和嫌疑人员,并向上级报告。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8-0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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