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四条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8-0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