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 第三章 人体器官的获取和移植 第三十条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 第三章 人体器官的获取和移植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从事人体器官获取、移植,应当遵守伦理原则和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12-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