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
未分类 · 第三节 立 案

第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 未分类 第三节 立 案 第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实行统一登记备案管理制度。重大案件线索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人民检察院其他部门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应当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负责公益诉讼检察的部门。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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