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一十一条 被害人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与犯罪嫌疑人和解。
被害人系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