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司法解释 发布:2012-11-22 共 70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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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通 则

第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一章 通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正确履行职权,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根据《中华...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一章 通 则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立案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对刑事诉讼...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一章 通 则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项基本原则和程序以及其他法律的有... 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一章 通 则 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由检察人员承办,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一章 通 则 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设置内部机构,在刑事诉讼中实行案件受理、立案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控告、申诉、监所...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一章 通 则 第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 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一章 通 则 第七条 在刑事诉讼中,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决定,有权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

第二章 管 辖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二章 管 辖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 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二章 管 辖 第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条 对本规则第九条规定的案件,基层人民检察院或者分、州、市人民检察院需要直接立案侦查的,应当层报省级人民检察...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一条 对于根据本规则第九条规定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根据案件性质,由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的部门进行侦查。 报送案... 第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 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实行分级立案侦查的制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全国性的重大犯罪案件;省、自...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四条 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立案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侦查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 第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如果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更为适宜... 第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六条 对管辖不明确的案件,可以由有关人民检察院协商确定管辖。对管辖有争议的或者情况特殊的案件,由共同的上级人... 第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七条 几个人民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 第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八条 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管辖不明或者需要改变管辖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侦查中指... 第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九条 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管辖以及军队、武装警察与地方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有关规...

第三章 回 避

第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章 回 避 第二十条 检察人员在受理举报和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或者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 第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章 回 避 第二十一条 检察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 第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章 回 避 第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依法申请回避的权利,并告知办理相关案件检察人员、书记员等的姓... 第二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章 回 避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回避要求,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并说明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 第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章 回 避 第二十四条 检察长的回避,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委员会讨论检察长回避问题时,由副检察长主持,检察长不得参加。... 第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章 回 避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回避,应当向公安机关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由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 第二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章 回 避 第二十六条 应当回避的人员,本人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应当决... 第二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章 回 避 第二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有权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 第二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章 回 避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决定机关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 第二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章 回 避 第二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人员或者进行补充侦查的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或者复议期间,不得停止对案件... 第三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章 回 避 第三十条 参加过本案侦查的侦查人员,不得承办本案的审查逮捕、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 第三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章 回 避 第三十一条 因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或者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回避的检察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章 回 避 第三十二条 本章所称检察人员,包括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第三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章 回 避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司法警察和人民检察院聘请或者指派的翻译人员、鉴定人。 书记员、司...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应当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行使辩护权利。 第三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有关申请、要求或者提交有关书面材料的,案件管理部门应当接收并及... 第三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在第一次开始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 第三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在押或者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 第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八条 在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第三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以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检察人员从人... 第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条 一名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不得同时接受同一案件二名以上被害... 第四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 第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收到在押或者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应当在三日以内将其申请材... 第四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作为辩护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查明拒绝的原因,有正当理由的,予... 第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四条 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告知人民检察院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后通知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 第四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五条 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在将犯罪嫌疑人送... 第四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六条 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提出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七条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人民检察院应当允许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案卷材料包... 第四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八条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以外的辩护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或者申请... 第四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九条 辩护律师或者经过许可的其他辩护人到人民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由案件管理部门及时安... 第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五十条 案件移送审查逮捕或者审查起诉后,辩护人认为在侦查期间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 第五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五十一条 在人民检察院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辩护人收集到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 第五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五十二条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辩护律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的,... 第五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五十三条 辩护律师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的,参照... 第五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五十四条 在人民检察院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辩护人提出要求听取其意见的,案件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联系... 第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 第五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五十六条 经人民检察院许可,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的,参照本规则第四十七条至第四十九条的... 第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五十七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具有下列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 第五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五十八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受到阻碍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受理... 第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五十九条 辩护律师告知人民检察院其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员准备实施、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及他... 第六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六十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辩护人有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或者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

第五章 证 据

第六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章 证 据 第六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办案活动中认定案件事实,应当以证据为根据。 公诉案件中被告... 第六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章 证 据 第六十二条 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是否依照法定程... 第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章 证 据 第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或者提起公诉的案件,证据应当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第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章 证 据 第六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应当以该机关的名义... 第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章 证 据 第六十五条 对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 第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章 证 据 第六十六条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要求侦查机关补正或者作出书面... 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章 证 据 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非法取证行为,依法对该证据予以排除后,其他证据不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章 证 据 第六十八条 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人民检察院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报经检察长批准,及时进行... 第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章 证 据 第六十九条 对于非法证据的调查核实,在侦查阶段由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由公诉部门负责。必要时,渎... 第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对非法取证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讯问犯罪嫌疑人; 询问办案人员; 询问在场人员... 第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调查完毕后,应当制作调查报告,根据查明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后依法处理。 办案... 第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书面要求侦查机关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说明。说明应当... 第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三条 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可以调取公... 第七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四条 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审前供述系非法取得,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人民检察院可以... 第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五条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或者辩护人对讯问活动合法性提出异议,公诉人可以要求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供相关线... 第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 第七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七条 证人在人民检察院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人民检察院应当给予补...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一节 拘 传 第七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 拘传应当经检察长批准,签发拘传证。 第七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一节 拘 传 第七十九条 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械具,强制到案。... 第八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一节 拘 传 第八十条 拘传持续的时间从犯罪嫌疑人到案时开始计算。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 第八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一节 拘 传 第八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地点进行。 犯罪嫌疑人的工... 第八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一节 拘 传 第八十二条 需要对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在拘传期限... 第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 第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 第八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五条 被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经审...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六条 被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取...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八条 采取保证人担保方式的,保证人应当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并经人民检察... 第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保证人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 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条 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 第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一条 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第九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载明取保候审的期间... 第九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第九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四条 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取保候审决定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公安机关执... 第九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五条 采取保证人保证方式的,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的,人... 第九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六条 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的,被取保候审人拒绝交纳保证金或者交纳保证金不足决定数额时,人... 第九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向人民检察院征询是否同意批准犯罪嫌疑人离开所居住的市、... 第九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保证人没有履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义务,应当通知公安机关,要... 第九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应当书面... 第一百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条 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二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三条 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 第一百零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四条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 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五条 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六条 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七条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 第一百零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八条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向人民检察院提...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住处执行。对于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或者涉嫌特别重大贿...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自决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向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宣读监视居住决定书,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 第一百一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决定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除无法通知的以外,人民检察院应当在... 第一百一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 第一百一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在执行监视居住期间向人民检察院征询是否同意批准犯罪嫌疑人离开执行监视... 第一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商请公安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电... 第一百一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下级人民检... 第一百一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九条 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侦查机关、人民法院的... 第一百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依法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发现下... 第一百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二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第一百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二十五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二十六条 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二十七条 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二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向人民检...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拘留: (一)犯罪后企图自杀...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由办案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 第一百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三十二条 担任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因现行犯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向...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除无法通知的以外,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三十四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立即释放;依法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为十四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民将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三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人民检察院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法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 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四十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批准或者决...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符合本规则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四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 第一百四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担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报请本级... 第一百四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节 强制措施解除与变更 第一百四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节 强制措施解除与变更 第一百四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变更强制...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节 强制措施解除与变更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变更为拘留、逮捕的,... 第一百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节 强制措施解除与变更 第一百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节 强制措施解除与变更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适用本章...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一百五十二条 对于侦查机关、下级人民检察院移送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申请强制医疗、申请没收... 第一百五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受理案件时,应当接收案卷材料,并立即审查下列内容: (一)依据移送的法律... 第一百五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一百五十四条 案件管理部门对接收的案卷材料审查后,认为具备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并立即将案卷材料和案... 第一百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一百五十五条 侦查机关送达的执行情况回执和人民法院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由案件管理部门负责接收。案... 第一百五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按照本规则第一百五十二条至第一百五... 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或者举报中心统一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并根据具... 第一百五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控告检察部门或者举报中心对于以走访形式的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应当指派两名以上... 第一百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一百五十九条 接受控告、举报的检察人员,应当告知控告人、举报人如实控告、举报和捏造、歪曲事实应当承担的法律责... 第一百六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一百六十条 办案部门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案件,并向控告检察部门或者举报中心书面回复办理结果。回复办理结果应当...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负责统一管理举报线索。本院其他部门或者人员对所接受的犯罪案件线索,应当在七日... 第一百六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控告检察部门或者举报中心对于不愿公开姓名和举报行为的举报人,应当为其保密。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要案线索实行分级备案的管理制度。县、处级干部的要案线索一律报省级人民检...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一百六十四条 要案线索的备案,应当逐案填写要案线索备案表。备案应当在受理后七日以内办理;情况紧急的,应当在备...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一百六十五条 侦查部门收到举报中心移送的举报线索,应当在三个月以内将处理情况回复举报中心;下级人民检察院接到... 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举报中心应当对作出不立案决定的举报线索进行审查,认为不立案决定错误的,应当提出意见报检察长决定...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一百六十七条 举报中心对性质不明难以归口、检察长批交的举报线索应当进行初核。对群众多次举报未查处的举报线索,...

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第一节 初 查 第一百六十八条 侦查部门对举报中心移交的举报线索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初查的,应当报...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第一节 初 查 第一百六十九条 初查由侦查部门负责,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现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第一节 初 查 第一百七十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初查的分工,按照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分级管辖的规定确定。 上...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第一节 初 查 第一百七十一条 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初查的,承办人员应当制作初查工作方案,经侦查部门负责...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第一节 初 查 第一百七十二条 初查一般应当秘密进行,不得擅自接触初查对象。公开进行初查或者接触初查对象,应... 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第一节 初 查 第一百七十三条 在初查过程中,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初查... 第一百七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第一节 初 查 第一百七十四条 根据初查工作需要,人民检察院可以商请有关部门配合调查。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第一节 初 查 第一百七十五条 对案件进行初查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检察院协助调查有关事项,委托协助调...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第一节 初 查 第一百七十六条 侦查部门对举报线索初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作审查报告... 第一百七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第一节 初 查 第一百七十七条 对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指定管辖或者按照规定应当向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的案件线索...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第一节 初 查 第一百七十八条 对于实名举报,经初查决定不立案的,侦查部门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写明案由和案... 第一百七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第一节 初 查 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其他机关或者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经初查决定不立案的,侦查部门应当制作不立... 第一百八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第一节 初 查 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属于错告的,如果对被控告人、被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一... 第一百八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第一节 初 查 第一百八十一条 初查终结后,相关材料应当立卷归档。立案进入侦查程序的,对于作为诉讼证据以外的... 第一百八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第一节 初 查 第一百八十二条 刑事诉讼法以及本规则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初查。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第二节 立 案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 第一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第二节 立 案 第一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是被害人控告的,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写明案由... 第一百八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第二节 立 案 第一百八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立案,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的程序...

第九章 侦 查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 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 第一百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对侦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 第一百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可以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二编第二章规定的各项侦查... 第一百九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九十二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由检察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检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九十三条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 第一百九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九十四条 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 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九十五条 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 第一百九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检察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填写提讯、提解证... 第一百九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九十七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一般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 第一百九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九十八条 讯问聋、哑或者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人,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聘请通晓聋、... 第一百九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九十九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讯问笔录应当忠实于原话,字迹清楚,详细... 第二百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条 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检察人员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检察人员也可以要求... 第二百零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一条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在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对讯问过程...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检察院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三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应当及时询问证人,并且告知证人履行作证的权利和义...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三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二百零四条 询问证人,应当由检察人员进行。询问的时候,检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二百零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三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二百零五条 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 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三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二百零六条 询问证人,应当问明证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并且告知证人应当如实... 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三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二百零七条 本规则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适用于询问证人。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三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二百零八条 询问被害人,适用询问证人的规定。 第二百零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二百零九条 检察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 第二百一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二百一十条 进行勘验、检查,应当持有检察长签发的勘查证。 勘查现场,应当拍摄现场照片,勘查...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二百一十一条 勘验时,人民检察院应当邀请二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解剖死因不明的尸体,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并让其在解剖通知书上签名... 第二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二百一十三条 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人民检察院可以对... 第二百一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二百一十四条 人身检查不得采用损害被检查人生命、健康或贬低其名誉或人格的方法。 在人身检查... 第二百一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二百一十五条 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员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 侦查实验,禁止... 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二百一十七条 侦查实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也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第二百一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二百一十八条 侦查实验,应当制作笔录,记明侦查实验的条件、经过和结果,由参加侦查实验的人员... 第二百一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五节 搜 查 第二百一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交出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以及犯罪情节... 第二百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五节 搜 查 第二百二十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检察长批准,检察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 第二百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五节 搜 查 第二百二十一条 进行搜查,应当向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出示搜查证。 搜查证由检察长签发。 第二百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五节 搜 查 第二百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在搜查前,应当了解被搜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搜查现场及周围环境,确定搜查的... 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五节 搜 查 第二百二十三条 搜查应当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可以有司法警察参加。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检察技术... 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五节 搜 查 第二百二十四条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一... 第二百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五节 搜 查 第二百二十五条 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并且对被搜查人或者其...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五节 搜 查 第二百二十六条 搜查时,如果遇到阻碍,可以强制进行搜查。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搜查的,应当予以制... 第二百二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五节 搜 查 第二百二十七条 搜查应当全面、细致、及时,并且指派专人严密注视搜查现场的动向。 第二百二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五节 搜 查 第二百二十八条 进行搜查的人员,应当遵守纪律,服从指挥,文明执法,不得无故损坏搜查现场的物品,不... 第二百二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五节 搜 查 第二百二十九条 搜查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检察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 第二百三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五节 搜 查 第二百三十条 人民检察院到本辖区以外进行搜查,检察人员应当携带搜查证、工作证以及载有主要案情、搜... 第二百三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六节 调取、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二百三十一条 检察人员可以凭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能够... 第二百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六节 调取、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二百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需要向本辖区以外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物证...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六节 调取、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二百三十三条 调取物证应当调取原物。原物不便搬运、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 第二百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六节 调取、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二百三十四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或者犯罪情节轻... 第二百三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六节 调取、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二百三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查封、扣押财物和文件,应当经检察长批准,由两名以上... 第二百三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六节 调取、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二百三十六条 对于查封、扣押的财物和文件,检察人员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 第二百三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六节 调取、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于应当查封的不动产和置于该不动产上不宜移动的设施、家具和其... 第二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六节 调取、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二百三十八条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或者电子邮件,应当经检察长批准,通... 第二百三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六节 调取、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二百三十九条 查封单位的涉密电子设备、文件等物品,应当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当场... 第二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六节 调取、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二百四十条 对于查封、扣押在人民检察院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应当妥善保... 第二百四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七节 查询、冻结 第二百四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第二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七节 查询、冻结 第二百四十二条 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应当经检察长批... 第二百四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七节 查询、冻结 第二百四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冻结的,人民检察院不得重... 第二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七节 查询、冻结 第二百四十四条 扣押、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 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七节 查询、冻结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于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 第二百四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七节 查询、冻结 第二百四十六条 查询、冻结与案件有关的单位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办法适用... 第二百四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八节 鉴 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的问题,可以进行鉴定。 第二百四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八节 鉴 定 第二百四十八条 鉴定由检察长批准,由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聘... 第二百四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八节 鉴 定 第二百四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为鉴定人进行鉴定提供必要条件,及时向鉴定人送交有关检材和对比样本等... 第二百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八节 鉴 定 第二百五十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检验报告,同时附上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证明,... 第二百五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八节 鉴 定 第二百五十一条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八节 鉴 定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于鉴定意见,检察人员应当进行审查,必要的时候,可以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意... 第二百五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八节 鉴 定 第二百五十三条 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者...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八节 鉴 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重新鉴定的,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第二百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八节 鉴 定 第二百五十五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 第二百五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八节 鉴 定 第二百五十六条 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依法释放... 第二百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五十七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检察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和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 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五十八条 辨认应当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检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在辨认前,应当向... 第二百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五十九条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 第二百六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被... 第二百六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一条 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检察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字。对辨认对象应当拍照,必... 第二百六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主持进行辨认,可以商请公安机关参加或者协助。 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涉案数额在十万元以上、采取其他方法难以收集证据的重... 第二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 第二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 第二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六十六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物证、书证及其他证据材料,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相应的说明... 第二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六十七条 检察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 第二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一节 通 缉 第二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或者已被逮... 第二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一节 通 缉 第二百六十九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需要在本辖区外... 第二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一节 通 缉 第二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通缉通知书和通缉对象的照片、身份、特征、案情简况送达公安机关,由... 第二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一节 通 缉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为防止犯罪嫌疑人等涉案人员逃往境外,需要在边防口岸采取边控措施的,人民检察院应... 第二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一节 通 缉 第二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了解通缉的执行情况。 第二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一节 通 缉 第二百七十三条 对于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潜逃出境,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商请... 第二百七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七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 第二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七十五条 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 第二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七十六条 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 第二百七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七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 第二百七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应当在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七日前,向同级人民检察... 第二百七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七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或者决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由侦查监督部门办理。 受理案件的... 第二百八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八十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 第二百八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八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规则第二... 第二百八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八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应当由侦查部门提出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意见... 第二百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八十三条 对公安机关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备案,由侦查监督部门审查。侦查监督部门认为公... 第二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的,应当依... 第二百八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八十五条 侦查监督部门审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审查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案件,可以讯问犯罪... 第二百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经过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百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八十七条 提出起诉意见或者不起诉意见的,侦查部门应当将起诉意见书或者不起诉意见书,查封... 第二百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八十八条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律师的,检察人员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二百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八十九条 上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由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 第二百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终结后,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侦查部门应当制作... 第二百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九十一条 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销案件的,侦查部门应当将撤销案件意见书连同本案全部... 第二百九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下级人民检察院报送的拟撤销案件,应当于收到案件后七日以内... 第二百九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九十三条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意撤销案件的,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并制作撤... 第二百九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九十四条 撤销案件的决定,应当分别送达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和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第二百九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九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作出撤销案件决定的,侦查部门应当在三十日以内对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 第二百九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九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应当区分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百九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九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时,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的涉案财产需要返还犯罪嫌... 第二百九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九十八条 查封、扣押、冻结的款物,除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或者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以外,... 第二百九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九十九条 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应当由办案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负责... 第三百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三百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共同犯罪案件,如果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但在案犯罪嫌疑人... 第三百零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三百零一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没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 第三百零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三百零二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百零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零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由侦查监督部门办理。 第三百零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零四条 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办案人员应当审阅案卷材... 第三百零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零五条 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 第三百零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零六条 在审查逮捕中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予讯问的,应当送达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由犯... 第三百零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零七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检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讯问应... 第三百零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零八条 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必要时,可以询问证人、被害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 第三百零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零九条 在审查逮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已经委托辩护律师的,侦查监督部门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 第三百一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一十条 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侦查监督部门审查逮捕时发现存在本规则第七十三条第一... 第三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经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发现侦查机关讯问不规范,讯问过程存在违法行为... 第三百一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一十二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 第三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上... 第三百一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一十四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正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案件,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第三百一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一十五条 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由作... 第三百一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二节 审查批准逮捕 第三百一十六条 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 第三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二节 审查批准逮捕 第三百一十七条 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居住地以外的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 第三百一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二节 审查批准逮捕 第三百一十八条 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规则第一百... 第三百一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二节 审查批准逮捕 第三百一十九条 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至第一百四十... 第三百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二节 审查批准逮捕 第三百二十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回执及时送达作... 第三百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二节 审查批准逮捕 第三百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 第三百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二节 审查批准逮捕 第三百二十二条 对已作出的批准逮捕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原批准逮捕决定,... 第三百二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二节 审查批准逮捕 第三百二十三条 对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不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应当另行指派... 第三百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二节 审查批准逮捕 第三百二十四条 对公安机关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的不批准逮捕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侦... 第三百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二节 审查批准逮捕 第三百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且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在... 第三百二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二节 审查批准逮捕 第三百二十六条 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侦查监督部门应当将批准、变更、撤销逮捕措施... 第三百二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二十七条 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 第三百二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二十八条 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审查逮捕的案件,由侦查部门制作报请逮捕书,报检察长或者... 第三百二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二十九条 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在拘留后七日以内报上一级... 第三百三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三十条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可以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第三百三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三十一条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对符合本规则第三百零五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讯问犯罪... 第三百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三十二条 对已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拟不讯问的,应当向犯罪嫌疑人送达... 第三百三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三十三条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应当将逮捕决定书连同案卷材料一并交下级人民检... 第三百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三十四条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逮捕的,应当将不予逮捕决定书连同案卷材料一并交下... 第三百三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对应当逮捕而下级人民检察院未报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通... 第三百三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三十六条 决定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下级人民检... 第三百三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三十七条 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 第三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三十八条 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撤销... 第三百三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三十九条 下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予逮捕决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收到... 第三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四十条 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时... 第三百四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需要逮捕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的,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 第三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四十二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 第三百四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四十三条 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应当在侦查监督部... 第三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四十四条 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逮捕的... 第三百四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四十五条 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不予逮... 第三百四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四十六条 对应当逮捕而本院侦查部门未移送审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侦查监督部门应当向侦... 第三百四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四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逮捕犯罪嫌疑人... 第三百四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四十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对被逮捕的犯罪... 第三百四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已经作出不予逮... 第三百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三百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侦查部门应当将决定、变更、撤销逮捕措... 第三百五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四节 核准追诉 第三百五十一条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已过二十年追诉期限的,不再追诉。如果认为必... 第三百五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四节 核准追诉 第三百五十二条 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案件,侦查机关在核准之前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 第三百五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四节 核准追诉 第三百五十三条 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且犯... 第三百五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四节 核准追诉 第三百五十四条 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三百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四节 核准追诉 第三百五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开展必要的... 第三百五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四节 核准追诉 第三百五十六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到省级人民检察院报送的报请核准追诉案件报告书及案件材料后,应... 第三百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四节 核准追诉 第三百五十七条 对已经批准逮捕的案件,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不能做出是否核准追诉决定的,应当对犯罪... 第三百五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四节 核准追诉 第三百五十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核准追诉的案件,最初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监督侦查机关的... 第三百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四节 核准追诉 第三百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参照本节规定办...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百六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六十条 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应当指定检察员或者经检察长批准代行检察员职务的... 第三百六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六十一条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派员适时介入侦查活... 第三百六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六十二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 第三百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查明: (一)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 第三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 第三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六十五条 直接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有困难的,可以通知辩护人、被害人及... 第三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而侦查机关没有鉴定的,应当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六十七条 在审查起诉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照本规则的有关... 第三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鉴定意见有疑问的,可以询问鉴定人并制作笔录附卷,也可以指派检察技... 第三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的,应当... 第三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存... 第三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证人证言笔录存在疑问或者认为对证人的询问不具体或者有遗漏的,可以... 第三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七十二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询问被害人、证人、鉴定人时,应当分别告知其在审查起诉阶段所... 第三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七十三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 第三百七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七十四条 对于随案移送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或者人民检察院调取的录音、录像,人民检... 第三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七十五条 公诉部门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第十章的规定移送侦查监... 第三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七十六条 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制作案件审查报告,提出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需... 第三百七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七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前,认为需要补... 第三百七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七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发现可能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 第三百七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七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 第三百八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八十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 第三百八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八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不清、... 第三百八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八十二条 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 第三百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第三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 第三百八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八十五条 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案件,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 第三百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三百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八十七条 追缴的财物中,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不需要在法庭出示的,应当及时返还被害人,... 第三百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八十八条 追缴的财物中,属于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 第三百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 查 第三百八十九条 公诉部门办理案件,可以适用本规则规定的侦查措施和程序。 第三百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二节 起 诉 第三百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第三百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二节 起 诉 第三百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遗漏罪行或者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 第三百九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二节 起 诉 第三百九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时认为属于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不属于人民... 第三百九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二节 起 诉 第三百九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起诉的,应当制作起诉书。 起诉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被告人... 第三百九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二节 起 诉 第三百九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案卷材料和证据。 起诉书... 第三百九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二节 起 诉 第三百九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证人等翻供、翻证的材料以及对于犯罪嫌疑人... 第三百九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二节 起 诉 第三百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意见要求补充移送材料,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必要移送的... 第三百九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二节 起 诉 第三百九十七条 对提起公诉后,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补充收集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移送... 第三百九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二节 起 诉 第三百九十八条 在审查起诉期间,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辩护人的申请,向公安机关调取在侦查期间收集... 第三百九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二节 起 诉 第三百九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除有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第四百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二节 起 诉 第四百条 对提起公诉的案件提出量刑建议的,可以制作量刑建议书,与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 量... 第四百零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零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 第四百零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零二条 公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第四百零一条第一... 第四百零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零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第四百零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零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 第四百零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零五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 第四百零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零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 第四百零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零七条 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的,应当报请上... 第四百零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零八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不起诉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四百零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零九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 第四百一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一十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处理,参照... 第四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需要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 第四百一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一十二条 不起诉的决定,由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布。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的活动应当记录在案... 第四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一十三条 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达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被不起诉人及其辩护... 第四百一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一十四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 第四百一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要求复议的,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应当另行指定... 第四百一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一十六条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对不起诉决定提请复核的意见书后,应当交由公诉... 第四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一十七条 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申诉的,由作出不起诉... 第四百一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七日后提出申诉的,由作出不起诉决... 第四百一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一十九条 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复查后应当提出复查意见,报请检察长作出复查决定。 复查决... 第四百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收到人民法院受理被害人对被不起诉人起诉的通知后,人民检察院应当终... 第四百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二十一条 被不起诉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提出申诉的,应当... 第四百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复查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应当在立案三个月以内作出复查决定,案... 第四百二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二十三条 被害人、被不起诉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应当递交申诉书,写明申诉... 第四百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 第四百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三节 不 起 诉 第四百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四百二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二十六条 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二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二十七条 对于提起公诉后改变管辖的案件,原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参照本规则第三百... 第四百二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二十八条 公诉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进一步... 第四百二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二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在开庭审理前收到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证人... 第四百三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庭前会议的,由出席法庭的公诉人参加,必要... 第四百三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三十一条 在庭前会议中,公诉人可以对案件管辖、回避、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 第四百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庭前会议中提出证据系非法取得,人民法院认... 第四百三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三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向人民法院移送全部案卷材料、证据后,在法庭审理过程... 第四百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三十四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应当依法进行下列活动: (一)宣读起诉书,代表国家指控... 第四百三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三十五条 在法庭审理中,公诉人应当客观、全面、公正地向法庭出示与定罪、量刑有关... 第四百三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三十六条 公诉人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被害人、鉴定人,出示物证,宣读书证、未出... 第四百三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三十七条 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 (一)为一般人共同知晓... 第四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三十八条 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应当避免可能影响陈述或者证言客观真实的诱导性讯问... 第四百三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三十九条 被告人在庭审中的陈述与在侦查、审查起诉中的供述一致或者不一致的内容不... 第四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四十条 公诉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可以申... 第四百四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四十一条 证人应当由人民法院通知并负责安排出庭作证。 对于经人民法院通知而未到... 第四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四十二条 证人在法庭上提供证言,公诉人应当按照审判长确定的顺序向证人发问。公诉... 第四百四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四十三条 必要时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采取不暴露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外貌、真实声音... 第四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四十四条 对于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以... 第四百四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四十五条 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物证,应当对该物证所要证明的内容、获取情况作概括的说... 第四百四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四十六条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庭前供述系非法取得,审判... 第四百四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四十七条 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后,法庭仍有疑问的,可以建议法庭休庭... 第四百四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四十八条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对证据合法性以外的其他程序事实存在争议的,公诉人应... 第四百四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四十九条 对于搜查、查封、扣押、冻结、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侦查活动中形... 第四百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五十条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或者人民法院根据辩护人、被告人的申... 第四百五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五十一条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并在休庭后进行勘验、检查、查封、... 第四百五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收集、调取的证据或者合议庭休庭后自行调查取得的证据,... 第四百五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五十三条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可以逐一对正在调查的证据和案件... 第四百五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五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的,公诉人应当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提出。 第四百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五十五条 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 (一... 第四百五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五十六条 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提请人民法院恢复... 第四百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五十七条 在审判过程中,对于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或者补充侦查的,人... 第四百五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五十八条 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 第四百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五十九条 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回起诉... 第四百六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六十条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补充起诉、追加起诉或... 第四百六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六十一条 变更、追加、补充或者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 第四百六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六十二条 出庭的书记员应当制作出庭笔录,详细记载庭审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公... 第四百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当庭向人民法院移交取回的案卷材料和证据。在审判长宣布休... 第四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被告人财物及其孳息,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 第四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四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 第四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四百六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不应当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一)犯罪... 第四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四百六十七条 基层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在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四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四百六十八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人民检察院可以对... 第四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四百六十九条 公诉人出席简易程序法庭时,应当主要围绕量刑以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法庭调查... 第四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四百七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公诉人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建议法庭按... 第四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四百七十一条 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公诉人需要为出席法庭进行准备的,可以建议人民法院延... 第四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三节 出席第二审法庭 第四百七十二条 对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公诉案件中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同级人... 第四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三节 出席第二审法庭 第四百七十三条 检察人员出席第二审法庭的任务是: (一)支持抗诉或者听取上诉意见,对... 第四百七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三节 出席第二审法庭 第四百七十四条 对抗诉和上诉案件,与第二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取下级人民检... 第四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三节 出席第二审法庭 第四百七十五条 检察人员应当客观全面地审查原审案卷材料,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第四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三节 出席第二审法庭 第四百七十六条 检察人员在审查第一审案卷材料时,应当复核主要证据,可以讯问原审被告人... 第四百七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三节 出席第二审法庭 第四百七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一)讯问原审... 第四百七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三节 出席第二审法庭 第四百七十八条 检察人员出席第二审法庭前,应当制作讯问被告人、询问被害人、证人、鉴定... 第四百七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三节 出席第二审法庭 第四百七十九条 在法庭审理中,检察人员应当针对原审判决或者裁定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量... 第四百八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三节 出席第二审法庭 第四百八十条 需要出示、宣读、播放第一审期间已移交人民法院的证据的,出庭的检察人员可... 第四百八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四节 出席再审法庭 第四百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第四百八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四节 出席再审法庭 第四百八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对原判决、裁... 第四百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四节 出席再审法庭 第四百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如果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参照本章第...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四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指定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检察人员办理未成年... 第四百八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八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第四百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 第四百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八十八条 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 第四百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八十九条 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重点查清其是否已满十四、十六... 第四百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九十条 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第四百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九十一条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使用械具。对于确有人身危险性,... 第四百九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九十二条 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未成年人刑... 第四百九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九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后,应当制作附条件不起诉决... 第四百九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九十四条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 第四百九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九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应当确定考验期。考验期为... 第四百九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九十六条 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 第四百九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九十七条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第四百九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九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接受下列... 第四百九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九十九条 考验期届满,办案人员应当制作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意见书,提出起... 第五百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条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 第五百零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零一条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本规则第五百... 第五百零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零二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对涉案未成年人的资... 第五百零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零三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民检... 第五百零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零四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拟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卷宗等相关材料装订... 第五百零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零五条 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以外,... 第五百零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零六条 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如果发现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 第五百零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零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对相关记录... 第五百零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零八条 本节所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实施涉嫌犯罪行为时已... 第五百零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零九条 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除本节已有规定的以外,按照刑事诉讼法和... 第五百一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一十条 下列公诉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 第五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一十一条 被害人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与犯罪嫌疑人和解... 第五百一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一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 第五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一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事项进行和... 第五百一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一十四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达成和解,也可以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村... 第五百一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一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重点审查... 第五百一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一十六条 经审查认为双方自愿和解,内容合法,且符合本规则第五百一... 第五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一十七条 和解协议书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应当在双方签署协议后立即... 第五百一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一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在侦查阶段达成和解协议,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 第五百一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一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双方当事人达... 第五百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 第五百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拟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公诉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第五百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二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友等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方... 第五百二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五百二十三条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 第五百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五百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向... 第五百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五百二十五条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由与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 第五百二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五百二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制... 第五百二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五百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应当由... 第五百二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五百二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应... 第五百二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五百二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没收违法所得意见... 第五百三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五百三十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应当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而不启... 第五百三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五百三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调查活动... 第五百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五百三十二条 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的过程中,在... 第五百三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五百三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逃匿或... 第五百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五百三十四条 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死亡,或者贪... 第五百三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五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人民检察院应... 第五百三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五百三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或者审判人员审理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百三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五百三十七条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 第五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五百三十八条 对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以外需要没收违... 第五百三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五百三十九条 对于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 第五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五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意见书,... 第五百四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五百四十一条 强制医疗的申请由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所在地... 第五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五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应... 第五百四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五百四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意见书... 第五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五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 第五百四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五百四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应当启动强制医疗程序... 第五百四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五百四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对涉案精神病人进行鉴... 第五百四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五百四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对涉案精神病人采取临... 第五百四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五百四十八条 在审查起诉中,犯罪嫌疑人经鉴定系依法不负刑... 第五百四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五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强制医疗案件开庭审理的,人民检察... 第五百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五百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或者审判人员审理强制医... 第五百五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五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五百五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一节 刑事立案监督 第五百五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活动实行监督。 第五百五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一节 刑事立案监督 第五百五十三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 第五百五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一节 刑事立案监督 第五百五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受理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 第五百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一节 刑事立案监督 第五百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经过调查、核实有关证据材料,认为需要公安... 第五百五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一节 刑事立案监督 第五百五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进行调查核实,可以询问办案人员和有关当事人,查阅、复... 第五百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一节 刑事立案监督 第五百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应当制作要求说明... 第五百五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一节 刑事立案监督 第五百五十八条 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的理由后,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应当... 第五百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一节 刑事立案监督 第五百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应当制作通知立案书或者... 第五百六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一节 刑事立案监督 第五百六十条 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应当依法对执行情况进行... 第五百六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一节 刑事立案监督 第五百六十一条 对于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第五百六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一节 刑事立案监督 第五百六十二条 对于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通知有错误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 第五百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一节 刑事立案监督 第五百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发现本院侦查部门对应当立案侦... 第五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二节 侦查活动监督 第五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第五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二节 侦查活动监督 第五百六十五条 侦查活动监督主要发现和纠正以下违法行为: (一)采用刑讯逼供以... 第五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二节 侦查活动监督 第五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于情节较轻的,可... 第五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二节 侦查活动监督 第五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派员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 第五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二节 侦查活动监督 第五百六十八条 对于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况,以及释... 第五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二节 侦查活动监督 第五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侦查机关或者侦查人员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 第五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二节 侦查活动监督 第五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回复,监督落实... 第五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二节 侦查活动监督 第五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纠正意见不被接受,公安机关要求复查的,应当在收... 第五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二节 侦查活动监督 第五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发现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 第五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二节 侦查活动监督 第五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对本院侦查部门侦查活动中的违... 第五百七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二节 侦查活动监督 第五百七十四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办理案件的机关及其工... 第五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二节 侦查活动监督 第五百七十五条 对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中的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以及对其他司法机... 第五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三节 审判活动监督 第五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第五百七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三节 审判活动监督 第五百七十七条 审判活动监督主要发现和纠正以下违法行为: (一)人民法院对刑事... 第五百七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三节 审判活动监督 第五百七十八条 审判活动监督由公诉部门和刑事申诉检察部门承办,对于人民法院审理... 第五百七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三节 审判活动监督 第五百七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审判委员会讨... 第五百八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三节 审判活动监督 第五百八十条 人民检察院在审判活动监督中,如果发现人民法院或者审判人员审理案件... 第五百八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三节 审判活动监督 第五百八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的监督,可以参照本规则有... 第五百八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五百八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 第五百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五百八十三条 对刑事判决、裁定的监督由公诉部门和刑事申诉检察部门承办。... 第五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五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第五百八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五百八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后,应当及... 第五百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五百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抗诉,应当在接到判决... 第五百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五百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制作... 第五百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五百八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在... 第五百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五百八十九条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抗诉的... 第五百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五百九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按照第一审程序审判的案件... 第五百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五百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 第五百九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五百九十二条 对于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省级人民检察... 第五百九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五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百九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五百九十四条 对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经... 第五百九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五百九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 第五百九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五百九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对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百九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五百九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 第五百九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五百九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将抗... 第五百九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五百九十九条 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 第六百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六百条 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办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案... 第六百零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六百零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自诉案件的判决、裁定的监督,适用本节的规定。 第六百零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五节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 第六百零二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第六百零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五节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 第六百零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死刑复核检察部门负责承办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工作。 第六百零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五节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 第六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在死刑复核期间的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 第六百零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五节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 第六百零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死刑复核案件,认为确有必... 第六百零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五节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 第六百零六条 省级人民检察院对于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的下列案件,应... 第六百零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五节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 第六百零七条 省级人民检察院发现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自首、立功、达成赔偿协议... 第六百零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五节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 第六百零八条 死刑复核期间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或者受委托的律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六百零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五节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 第六百零九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死刑复核检察部门对死刑复核监督案件的审查可以采... 第六百一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五节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 第六百一十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受理的死刑复核监督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 第六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五节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 第六百一十一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死刑复核检察部门拟就死刑复核案件提出检察意见... 第六百一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五节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 第六百一十二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死刑复核监督案件,经审查认为确有必要向最... 第六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五节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 第六百一十三条 对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应当核准死刑意见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 第六百一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六节 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 第六百一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第六百一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六节 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 第六百一十五条 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的监督,... 第六百一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六节 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 第六百一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 第六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六节 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 第六百一十七条 侦查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由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审判阶段的羁... 第六百一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六节 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 第六百一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 第六百一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六节 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 第六百一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予以释... 第六百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六节 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 第六百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一)对犯... 第六百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六节 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 第六百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向有关办案机关提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释放... 第六百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六节 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 第六百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 第六百二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六节 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 第六百二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看守所的羁押期限管理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六百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六节 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 第六百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执行情况有下列情形之... 第六百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六节 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 第六百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执行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六百二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六节 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 第六百二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或者下级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超期羁押的,... 第六百二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六节 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 第六百二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后,有关办案机关未回复意见或... 第六百二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六节 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 第六百二十八条 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或者审查逮捕、审查... 第六百二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七节 看守所执法活动监督 第六百二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看守所收押、监管、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第六百三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七节 看守所执法活动监督 第六百三十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看守所有下列违法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 第六百三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七节 看守所执法活动监督 第六百三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的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六百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七节 看守所执法活动监督 第六百三十二条 对于看守所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检察人员可以口头提出纠正意... 第六百三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三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执行刑事判决、裁定的活动实行监督。 ... 第六百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予刑事处罚,判处管制,宣告... 第六百三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三十五条 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在被执行死刑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临... 第六百三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三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收到同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临场监督通知后,应... 第六百三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三十七条 临场监督执行死刑的检察人员应当依法监督执行死刑的场所... 第六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三十八条 在执行死刑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人员根据需要可以... 第六百三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三十九条 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裁定在执行过程中,... 第六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看守所的交付执行活动... 第六百四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四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在收押罪犯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六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在管理、教育改造... 第六百四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四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看守所、公安机关暂予监外执行的执... 第六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收到监狱、看守所抄送的暂予监外执行书面意见... 第六百四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四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接到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抄送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第六百四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四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 第六百四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四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向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提出不同意... 第六百四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四十八条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人民检察院发现罪犯不符合暂予... 第六百四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四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收到执行机关抄送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副本后,... 第六百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等执行机关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 第六百五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指派检... 第六百五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五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收到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书副本后,应当... 第六百五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五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 第六百五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五十四条 对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的纠正意见,由作出减刑、假释... 第六百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提出纠正意见后,... 第六百五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五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看守所对服刑期满或者依法应当予以... 第六百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活动实行监... 第六百五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五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执行罚金刑、没收财产刑以及执... 第六百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有下列... 第六百六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八节 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 第六百六十条 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等的交... 第六百六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九节 强制医疗执行监督 第六百六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强制医疗执... 第六百六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九节 强制医疗执行监督 第六百六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交付执行活动实行监督。发现交付执行机... 第六百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九节 强制医疗执行监督 第六百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在强制医疗执行监督中发现被强制医疗的人不符合强制... 第六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九节 强制医疗执行监督 第六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强制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出纠... 第六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九节 强制医疗执行监督 第六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 第六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九节 强制医疗执行监督 第六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收到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 第六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九节 强制医疗执行监督 第六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法院批准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实行监督,发现...

第十五章 案件管理

第六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五章 案件管理 第六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实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信息查... 第六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五章 案件管理 第六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发现本院办案部门或者办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 第六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五章 案件管理 第六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对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五章 案件管理 第六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办结后需要向其他单位移送案卷材料的,统一由案件管理部门审核移送材料是否... 第六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五章 案件管理 第六百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随案移送涉案财物及其孳息的,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 第六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五章 案件管理 第六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及其孳息后,应当立即将扣押的款项存入专门账户,将扣... 第六百七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五章 案件管理 第六百七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对扣押的涉案财物进行保管,并对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工作进... 第六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五章 案件管理 第六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需要调用、移送、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六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进行司法协助,有我国参加或者缔结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适用该条约... 第六百七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七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有关国家的主管机... 第六百七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七十八条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六百七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七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协助的范围主要包括刑事方面的调查取证,送达刑事诉讼文书,... 第六百八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条 办理引渡案件,按照国家关于引渡的法律和规定执行。 第六百八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外进行司法协助,应当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外国提供司... 第六百八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二条 外国有关机关请求的事项有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 第六百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检察机关办理司法协助事务的最高主管机关,依照国际条约规... 第六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与有关国家相互提供司法协助,应当按照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司法... 第六百八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五条 有关司法协助条约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司法协助的中方中央机关的,由最高人... 第六百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六条 其他机关需要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办理司法协助的,应当通过其最高主管机... 第六百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七条 对尚未与我国缔结司法协助条约的国家,相互之间需要提供司法协助的,应当根... 第六百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需要通过国际刑事警察组织缉捕人犯、查询资料的,由有关人民检察... 第六百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九条 我国边境地区人民检察院与相邻国家的司法机关相互进行司法合作,在不违背有... 第六百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九十条 我国边境地区人民检察院与相邻国家的司法机关相互进行司法合作,可以视情况就... 第六百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提供司法协助 第六百九十一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联系途径或外交途径,... 第六百九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提供司法协助 第六百九十二条 外国有关机关请求人民检察院提供司法协助的请求书及所附文件... 第六百九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提供司法协助 第六百九十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到缔约的外国一方提出的司法协助请求后,应... 第六百九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提供司法协助 第六百九十四条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转交的... 第六百九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提供司法协助 第六百九十五条 负责执行司法协助请求的人民检察院收到司法协助请求书和所附... 第六百九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提供司法协助 第六百九十六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执行结果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请求要求和... 第六百九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提供司法协助 第六百九十七条 缔约的外国一方通过其他中方中央机关请求检察机关提供司法协... 第六百九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三节 人民检察院向外国提出司法协助请求 第六百九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向缔约的外国一方请求提供... 第六百九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三节 人民检察院向外国提出司法协助请求 第六百九十九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到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请求缔约的... 第七百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三节 人民检察院向外国提出司法协助请求 第七百条 需要派员赴国外调查取证的,承办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查... 第七百零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四节 期限和费用 第七百零一条 人民检察院提供司法协助,请求书中附有办理期限的,应当按期完成。未附办理... 第七百零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四节 期限和费用 第七百零二条 人民检察院提供刑事司法协助,根据有关条约规定需要向请求方收取费用的,应... 第七百零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四节 期限和费用 第七百零三条 人民检察院请求外国提供司法协助,根据条约规定应当支付费用的,最高人民检...

第十七章 附 则

第七百零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七章 附 则 第七百零四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国家安全机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监狱移送的刑事案件以及对国家安全机关、走私犯罪侦查... 第七百零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七章 附 则 第七百零五条 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七百零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七章 附 则 第七百零六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具体程序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百零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七章 附 则 第七百零七条 本规则具有司法解释效力,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第七百零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七章 附 则 第七百零八条 本规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1月18日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