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 第十一节 通 缉 第二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一节 通 缉 第二百六十九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需要在本辖区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