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 第四节 核准追诉 第三百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四节 核准追诉 第三百五十七条 对已经批准逮捕的案件,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不能做出是否核准追诉决定的,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