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 第二节 起 诉

第三百九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二节 起 诉 第三百九十八条 在审查起诉期间,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辩护人的申请,向公安机关调取在侦查期间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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