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 第二节 起 诉

第三百九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二节 起 诉 第三百九十七条 对提起公诉后,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补充收集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移送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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