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九条 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管辖以及军队、武装警察与地方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