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五百四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五百四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对涉案精神病人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时有体罚、虐待等违法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
前款规定的工作由监所检察部门负责。
前款规定的工作由监所检察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