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五百二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第五百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应当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的同级公安机关移送。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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