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保证人没有履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义务,应当通知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对保证人作出罚款决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保证人的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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