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应当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行使辩护权利。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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