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 第八节 鉴 定 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八节 鉴 定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于鉴定意见,检察人员应当进行审查,必要的时候,可以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意见,报检察长批准后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检察长也可以直接决定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