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七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七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有关国家的主管机关相互提供司法协助。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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