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 第五节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

第六百零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五节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 第六百零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死刑复核案件,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在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下发前提出意见。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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