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九章 侦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严格遵守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规定,依法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不起诉或撤销案件。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