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五百八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第五百八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应当依法提出抗诉。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