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章 证 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章 证 据 第六十九条 对于非法证据的调查核实,在侦查阶段由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由公诉部门负责。必要时,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可以派员参加。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全部法条